屏蔽此推广内容此前,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5日,省农委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处对实施方案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补贴对象确定更直接。补贴对象由“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保障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中央财政资金优先、重点补贴能满足公共需求和体现战略目标的机具品目。各地应在确保普惠制机具补贴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开展非普惠制机具的补贴操作。
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具敞开补贴。2015年,选择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或全部机具品目敞开补贴,主要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力喷雾机等。
突出农民自主购机。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实施方式,将“全价购机”改为“自主购机”。
购置补贴信息全公开。省级和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公开补贴机具的推广鉴定证书、鉴定检验结果等信息。
实施先购机、后申请。各地在保证资金的前提下,实施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办理要全部纳入县(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