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省2015年至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具体补贴机具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等8大类的22个品目,一户农(牧、渔)民或农场(林场)职工家庭,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数量限定为1台(套);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数量上限为5台(套)。
今年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普惠制的敞开补贴,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即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内的机具,自主申请后均可享受补贴。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各地财政局,由县级财政部门组织将补贴款兑付给购机者。购机农民的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
省农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农民领取春季农业生产所需的相应补贴在当年6月30日前办理;秋季农业生产所需的补贴在当年7月1日后办理;年度补贴截止时间为当年11月30日;补贴对象在购机后10日内,要到购机集中地或当地确定的办理农机补贴手续地点,进行补贴手续办理,以防控不在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占用补贴资金。
另据介绍,为促进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我省从今年开始,在全省30个产粮大县实施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业装备建设,优先在榆树市、农安县、九台区等10个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示范县和长吉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