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4﹞211号
有关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为确保我省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月底全部结算完成,现要求补贴资金富余的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立即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统计本地区实际资金需求,将富余资金情况于11月5日前联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以便统筹安排。
2014年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中,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将以调整后的资金量为考核基数。省农机局将对11月底仍未完成全年分配资金的地区,不仅要扣除绩效考核相应分值,而且予以通报批评,调减其下年度补贴资金分配额度。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