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4〕11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经查,台州天泉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泉公司)及其经销商六安市全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明全)、金寨县金黄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游家银)在销售8WGDL-5.1型微灌设备时产品铭牌不规范,销售的产品与鉴定参数配置不符,并且虚开发票隐瞒补贴额偏高的事实,严重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438号)等有关规定,现作如下处理:
一、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天泉公司8WGDL-5.1型微灌设备补贴资格,已销售的该型号机具不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相关损失由企业承担;暂停办理天泉公司其余所有型号补贴机具农机购置补贴。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清查该公司2014年销售的类似产品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二、取消六安市全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金寨县金黄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将法人代表刘明全、游家银列入黑名单,不得经销补贴机具。
三、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尤其是类似微灌设备等的市场监管,防范出现类似情况。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