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4〕13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为科学规划下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兼顾,科学测算。各地要优先保障重点机具补贴,统筹考虑上半年资金余缺和下半年农业生产及农民购机需要,认真研究测算本地区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确保测算结果科学、准确。
二、切合实际,真实上报。各地要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将测算结果真实上报。不得随意虚报,避免出现资金沉淀,影响全省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确保需求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严格把关,履行程序。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将测算结果填入《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见附件1),并编写简要的测算说明,包括测算依据、公式和必要的测算过程。
2.对于批资金能够满足全年需求并存在结余的地区,要将具体情况主动上报。
3.各地将以上材料由局主要领导审签后,于7月14日前报送市局。
4.各市对所辖县区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统一汇总,并编制资金需求汇总表(见附件2),由主要领导审签后,于7月16日前,以传真形式上报省局购机办。传真号码0551-62676344。
附件:1.××县(市、区)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调查表.xls
2.××市2014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汇总表 .xls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