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4〕120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经查,滁州盛景农机有限公司在2011-2013年经营补贴机具期间,组织和引导南谯区农民办理虚假补贴申请,严重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扰乱了农机市场秩序。其一级经销商明光市同发农机有限公司发现其违规行为后,未进行有效处理或向农机部门报告。现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安徽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4﹞39号),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取消滁州盛景农机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将法人代表杨少景列入黑名单,不得经销补贴机具;对该公司2014年已录入系统的补贴机具暂停办理补贴,由南谯区核查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补贴。
二、暂停明光市同发农机有限公司补贴机具经销资格,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由滁州市农机局负责监督并提出整改后处理意见;
三、对负有监管职责的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柳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警告;
四、取消参与虚假购机的农民5年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各地农机部门要以此为戒,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重点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