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务实创新,依法行政,扎实工作,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31亿千瓦,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实现农业机械化经营收入490亿元,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济南市历城区、胶州市、即墨市、淄博市临淄区、滕州市、东营市东营区、招远市、蓬莱市、寿光市、昌邑市、济宁市兖州区、泗水县、宁阳县、荣成市、莒县、郯城县、武城县、高唐县、无棣县、曹县等20个全省农业机械化先进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农业机械化,加大工作力度,为再创我省农业机械化新成绩、加快推进我省经济文化强省新跨越、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