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要求,省农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规定要求,对我省申报《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进行了省级审核。现对通过省级审核,拟予推荐上报的申报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省农机局书面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需写明单位名称、异议详细内容,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需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异议详细内容,并有本人签名。
另外,根据农业部关于《推广目录》和《省推广目录》有效衔接的要求,省里推荐上报《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再受理《2015~2017年山东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申报。
联系人:侯献伟。 电话(传真):0531-83192017
联系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5号,邮 编:250013。
附件: 拟推荐上报《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申报产品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