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4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实施比例为97.58%,其中,菏泽市、济宁市、滨州市、聊城市、东营市、德州市已基本完成;全省结算比例为66.13%,其中菏泽市、滨州市已基本完成。
本次情况通报将作为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以及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请各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将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农民手里。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