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管发〔2014〕136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林)局(委)、省农垦事业办:
从2015年开始,我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15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10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等额累加补贴。为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14号),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2015-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甘农机发〔2014〕127号)精神,做好2015年农机合作社购置大型农机具累加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农机化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和《方案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市(州)《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备机具一览表》,并于2015年2月底前报省农机局。
二、根据本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发展布局、规划,提出本市(州)2015年拟扶持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名单、机具名称,填写“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农机需求摸底表”,并于12月底前上报省局,以后每年11月底以前上报,以便安排下年度扶持数量及补贴资金。
附件: 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农机需求摸底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