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管发〔2014〕111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省农机监理总站:
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与农机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牧厅组织六个督查组,于8月中下旬奔赴全省14个市州,每个市州选取2-3个县区,对全省农机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主要采用查资料、查档案、看记录、查隐患、纠违章等方式展开工作。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对督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梳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农机农机管理部门和监理机构按照《2014年农机生产工作要点》要求,以着力提高“三率”水平为重点,以提升农机监理能力和农机工作水平为主攻方向,落实农机生产责任制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农机生产“三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平安农机”建设。1-7月,全省新登记入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8167台,考证驾驶员17732人,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70540台,“三率”水平高于上年同期。全省共发生农机事故6起,死亡1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0.25万元。全省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监理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多数市县已将农机生产主要控制指标纳入当地市、县、乡党委政府考核内容。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农机“三项行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农机“三项行动”。1-7月,全省共组织了708个检查组,出动检查车辆815台次、行政执法人员3538人,深入村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共检查农业机械25.17万台次,查处农机违章作业9507台次,下发《农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4705份,查出农机隐患3867条,整改3852条,整改率99.62%。认真开展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监管工作。一些市县农机管理、监理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微耕机、秸秆收获加工、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备案登记,同时开展实地检验。
三是“平安农机”建设取得新成效。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县、乡(镇)创建活动,全省新建“平安农机县”5个,“平安农机”乡(镇)85个,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4个,进一步夯实了农机生产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机生产重视不够。一些市县乡未将农机生产主要指标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农机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长”责任落实不够。乡、村监管网络不健全,乡镇农机管理“名存实亡”、“专干不专”现象较为普遍,还有个别乡镇农机管理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农机监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监管能力薄弱。农机监管基础条件差,装备落后,基层力量薄弱,投入长期不足,农机监理工作很不适应农机大量增加的新形势,特别是危及人身财产的农业机械量大面广,现有农机监理人员、技术装备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三)农机事故漏报、瞒报现象没有大的改变。农机事故大多为单方责任和自伤自残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主动报案意识和自觉性不强,一些农机管理、监理部门深入了解不够,甚至有意隐瞒,致使农机事故瞒报、漏报现象较为普遍。
] (四)老旧拖拉机超期服役隐患大。由于无报废更新政策,相当数量的老旧拖拉机超期服役,特别是河西等拖拉机拥有量大的市县,老旧拖拉机占比很高,隐患突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现象较多,存在重大隐患。
(五)农机监理业务办理还需规范。全省各市县在拖拉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发证、到期审验,档案管理、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在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上都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的备案登记、实地检验等急需进一步规范。
(六)农机监管创新不够。目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收取监理规费”的监管方式与“多予、少取、放活”的趋向不相一致,广大农机户主动接受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农机监管亟待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创新。
三、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农机生产主要指标纳入市、县、乡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农机生产责任体系。争取政府投入力度,改善工作条件,健全乡、村农机监管网络。
(二)切实加强农机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各级农机管理特别是监理部门要转变监理观念和理念,正确认识、积极应对、依法处理和统计上报农机事故。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机事故采集、报告的方式方法,拓宽事故采集渠道,做好与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主动了解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搞好农业机械事故统计工作,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农机事故漏报、瞒报。
(三)加大执法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农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组织广大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农机监理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及注册登记、考试发证、档案管理、检查等岗位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和管理,提高农机监理各项业务办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创新农机监理工作机制。各地要借鉴推行白银、兰州、定西等市县燃油补贴、免费管理的成功经验,力求在管理机制和方式上有所突破。同时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普查工作,重点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使用年限、技术状态、分布情况、使用情况等调查清楚,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好基础工作。努力研究探索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监管新方法。
(五)进一步强化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的监管。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微耕机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微耕机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使用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备案登记、实地检验等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微耕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农业机械事故多发高发态势。
(六)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机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农机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机“三项行动”、“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农机责任,减少一般和较大农机事故,遏制重大农机事故,杜绝特大农机事故。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