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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核心提示:甘农机函〔2014〕34号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省农机鉴定站:按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

甘农机函〔2014〕34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省农机鉴定站:
 
    按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农机发〔2005〕7号的有关规定,“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已于2014年9月2日开通。现就我省申报支持推广目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产品应符合《〈2015-2017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机发〔2014〕21号)。在《目录》申报范围内的已列入《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增补的)、产品信息(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以及产品结构)未进行任何变更、鉴定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3月31日之后的产品,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企业可不提交前款2-4项的书面申报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以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选型鉴定报告)。省农机鉴定站在受理申报材料时应对企业资质、产品信息进行确认。

    二、“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链接位置分别列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网址是http://www.amic.agri.gov.cn)和“中国农业机械化质量网”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网址是http://www.nj.agri.gov.cn)。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中“企业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申报。 申报通道于2014年9月30日关闭,企业应在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材料接收单位。纸质申报书应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 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企业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送到甘肃省农业机械鉴定站质量监督科(地址:兰州市北滨河中路820号,邮编:730046,联系人:杨启东,电话:0931-8322315)。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科教办  联系人:刘瑞雪     
    电话:0931-8411503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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