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企业和用户,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开发了新版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并拟于近日启用试运行。为做好系统试运行期间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自治区目录》)规定,目录产品须进行网上申报。企业可通过新疆农机网首页中[网上办事]的《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登录。企业在原《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注册登陆的,其用户名及密码未发生变化,可直接使用。
二、《自治区目录》实行“自愿申报、日常受理、集中审定、定期公布、宽进严管”的动态管理方式。我局全年网上受理目录产品申报并定期组织审查,分别于当年5月、11月公布目录调整公告。目录调整公告包括新增、变更及取消产品内容。
三、《自治区目录》2015年度调整工作已经开始。已列入《自治区目录(2012年-2014年)》的产品,其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之后的,生产企业或产品相关资质未发生变化,无违规记录的产品,已纳入《目录(2015年-2017年)》的产品无需重复申报。
已列入《自治区目录(2012年-2014年)》的产品,其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2015年3月31日之后产品,需提前一个目录调整周期进行申报。
四、《自治区目录》申报对产品资质、企业资质、申报范围的要求与《关于做好和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农机办发〔2014〕48号)一致。变更目录产品相关信息须通过网上申请。
五、新版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即行开通。企业可按照新版目录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使用说明,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认真核对,确保申请信息、技术参数等与鉴定报告、企业法人信息等证明材料一致,核实无误后再提交导出并打印,相应材料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寄送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委托新疆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原农机鉴定站)负责企业网上申报和材料受理审核工作。
材料寄送地址:新疆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业务室(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71号 邮编:830054)。
联系电话:(0991)4315454 4331001
新的支持推广目录信息管理系统难免有不完善之处,为确保新版系统试运行正常,自治区农机局建立开通了新疆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群(群号:126393599),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届时将有专业人员对目录申报中有关疑问进行答复。
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联系电话:(0991)4338812 4338386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