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函〔201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切实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各项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农机春耕备耕工作调研督导活动。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春耕备耕调研督导活动的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3月11日
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春耕备耕调研督导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至4月下旬,开展农机春耕备耕工作调研督导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关于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农机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科学谋划农机化发展的情况。新常态下,各地“适应发展稳定新常态、筑牢长治久安好基础”的新特点、新变化,结合自身的禀赋特征,科学谋划、综合施策,加快农机化“转方式、调结构”的步伐,在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中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关于农机化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的通知》(新农机发〔2015〕1号)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同时,听取各地对《2015年地州市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评价标准》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2014年农机化发展专项中2-3个项目的实施、管理、验收情况。
(三)关于春耕备耕生产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对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的工作方案,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确保农机春耕备耕生产顺利、安全、高效的工作措施情况。
(四)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各地执行《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五)关于农机化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农机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情况。
二、调研督导分组情况
成立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调研督导工作组,由组长负责工作组的组织管理,做好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服务基层的具体工作。工作组内部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撰写出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于5月8日前将调研报告提交局办公室并召开专题汇报会。
第一组赴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
组 长:木合塔尔·艾沙 自治区农机局局长
参加人员:鲁 东 自治区农机局办公室主任
侯方安 自治区农机局农机处副处长
田江涛 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主任科员
第二组赴伊犁州、博州。
组 长:欧兴江 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
参加人员:杜 红 自治区农机局市场监管处处长
张万军 自治区农机局信息中心工程师
第三组赴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
组 长:裴新民 自治区农机局总工程师
参加人员:郑 宏 自治区农机局科教处处长
张山鹰 自治区农机推广总站书记
张海量 自治区农机局农机处主任科员
第四组赴巴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
组 长:原晋南 自治区农机局纪检组长
参加人员:潘宝元 自治区农机局组织人事处处长
朱堂忠 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格日勒·巴特尔 自治区农机局纪检监察室调研员
具体行程,由各调研督导组与地州市联系对接。
三、具体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推动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群众观点,发挥表率作用,深入群众、服务基层、扎实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农机局党组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新农机党发〔2013〕4号),做到轻车简从不扰民、服务群众不添负。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4〕77号)要求,勤俭节约、规范管理。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不得接受礼品和土特产品等。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按标准交纳伙食费,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请各地农机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三)坚持问题为导向,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寻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良策。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形成工作规范,推进农机化管理和服务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