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机主管局、财政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8号)和省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兑付方式的通知(青农机〔2013〕119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青海省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13〕19号)文件要求,近期由农牧厅、财政厅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全省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农机化情况进行的督导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工作及落实情况
1、市、州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市、州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和有效运行;二是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落实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有效展开;三是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组织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四是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是否及时完成等。
2、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一是省级下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二是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切实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各组成单位作用发挥如何,县级财政安排落实工作经费情况,多部门联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三是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是否畅通,2013年度补贴资金额度和享受补贴的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是否公开,县域内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农民群众选择经销商、购置机具的自主决定权是否真正实现;四是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省级规定是否一致;五是全价购机后补贴资金直补到卡情况;六是补贴管理软件应用条件是否具备,操作人员对系统流程是否熟悉,特别要关注补贴机具编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传辅工作规定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上传数据错漏情况等;七是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重点关注已被取消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是否以不法方式重新进入补贴产品经营领域。
3、补贴产品经销情况。主要检查:一是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确定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二是补贴产品级具品目是否符合要求,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是否在显要位置公开;三是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和培训记录是否建立健全等.
4、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主要对去年以来已被调查过的举报投诉进行回访式复查,对正在调查中的举报投诉进行现场督查。
(二)农牧业机械生产情况
按照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机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青农机〔2013〕276号)及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青海省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13〕19号)文件中所要求检查的内容,重点检查:一是农机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提高“三率”工作情况;三是农机防控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四是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五是严格执行重点时段信息报告制度情况;六是’平安农机’工作创建情况.
二、督导检查时间及地点
检查地点: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玉树州、果洛州。
检查时间:2013年 10月 10日—— 10月 20日
三、督导检查的方法
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并以实地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一是座谈交流。听取各市、州、县汇报,查阅资料。二是进村入户核查。对2012年、2013年补贴资金总额、农户享受补贴额进行核对,随机抽取2012年以来的购机户(含合作社)10户以上进行入户调查,做到见人见机见票。三是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核查。随机抽取补贴机具经销企业1—2家,进行实地核查。四是举报投诉调查。根据督导检查小组携带的举报投诉材料进行复查和现场督查。五是其他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方法。
四、检查组组成人员
由都茂庭副厅长负责,下设四组工作组:
1、海西州、海北州
组长:李 伟 成员:罗志勇 白延芳
2、海南州、玉树州
组长:何彦武 成员:李全宇、周 青
3、西宁市、海东市
组长:徐 健 成员:杨应秀 陈克雄、王文庆、孔俊君
4、黄南州、果洛州
组长:王建元 成员:鲁长青 赵 睿
五、要求
1、各督导组工作结束后,在一周内将督查报告报农机局。
2、各督导组严肃按照中央八条规定和省政府21条措施及农牧厅17条规定精神,扎实工作、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农牧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