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业期间,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农业机械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并要求作业机具一律与农民签订作业合同,按照作业合同的要求进行作业、验收。对不符合作业标准和作业合同的,农户有权投诉和拒绝作业。同时,对作业收费也进行了严格规定,(机播每亩9元,旋耕每亩7元,收费相对其他作业服务人员收费优惠每亩1元。特困户及五保户实行更优惠收费或直接免收服务费),规范了农机作业收费,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称赞。海东地委书记王小青在视察时说“由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该加快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贴合农村的实际需要,效果显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