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牧机发〔2015〕50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政策宣传,严格监督管理,推进公开行政,确保政策成效。对政策落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