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5〕65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阜阳市农机局、界首市农机局的调查,界首市邴集乡农民史磊2014年享受了2台玉米收获机农机购置补贴后,直接将机具转卖给河南邯郸县和界首市邴集乡的其他农民。界首市群力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力公司)和界首市惠民农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公司)分别为其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上传了相关虚假申请资料信息。上述虚假申请并套取补贴资金的做法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和《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5﹞39号)相关规定,现将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取消史磊5年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暂停群力公司和惠民公司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限期3个月整改,追回违规机具补贴款;
三、界首市农机局要立即将相关企业和农民违法违规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
四、界首市农机局要吸取教训,以此为戒,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重点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