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高息揽储,有些甚至自称“银行”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最早在江苏省的村镇一级试点,并逐渐被推广。时至今日,这种合作社在南京浦口区已呈遍地开花之势,然而监管却几近真空。
南京浦口区顶山街道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位于顶山街道明发城市广场的中心位置,合作社有宽敞的门面、统一的柜台,从外表上看,与正规银行没有太大区别。存折里面所登记的内容也与普通银行存折相差无几,不同的是这里的存款利息比较高,是普通银行的近两倍,以一年定期存款为例,银行利率为3.3%,而在该合作社收益却是5.75%。这样的高收益自然吸引了一大批投资者。在大厅一个玻璃窗内,张贴着一份复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显示发证机关为浦口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浦口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合作社以个人名义注册,开办资金为200万元。
“一年5.75%,二年7.19%,因为是政府办的,免税收,所以利息高。”大堂内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顶山街道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是经顶山街道政府同意、浦口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批准、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备案成立的互助性资金组织,该合作社归顶山街道、浦口区农委和浦口区民政局联合管理。合作社工作人员称,只要带上本人身份证,交500元成为会员,就可以投入20万元入股分红,其他则没有具体条件限制。除了吸收存款外,该合作社还经营商品房、汽车抵押等贷款业务。
除了顶山街道外,记者还走访了浦口区江浦街道、泰山街道等多家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都以银行外形设立,以高收益吸引市民存款。不仅如此,有的合作社还公开以“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宣称。
合作社“三原则”是底线,监管成问题
据了解,2006年12月,银监会曾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允许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
根据相关规定,必须拿到银监部门颁发的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执照才能从事金融业务,而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发展农民的资金互助,并不需要。但是必须严格遵守三条规矩:一是成员是封闭的;二是不能对外吸收储蓄,也不能对外发放贷款,吸收储蓄和贷款必须在成员内部;三是成员对资金互助组织的存款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来决定资金的收益,而不能事先规定一个固定比较高的收益去吸收存款。从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浦口区的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存在许诺高收益、突破合作社区域范围吸收存款等问题。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各相关政府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浦口区民政局是批准单位,但是实际上民政局却无有效监管手段。“我们是注册单位,只负责注册,农委是业务主管单位,照理说是管理单位。”浦口区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只负责审批和每年一次的年检工作,具体监管应由浦口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去做。从目前来看,监管工作并不理想,他们有意向将合作社转交给工商或者金融部门去监管,他建议在转交之前,不要贸然到合作社去投资。
浦口区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是本地人,交500块钱入会,投入资金不超过20万元就可以了。至于农委是如何对掌握大量资金的合作社进行监管的,工作人员则没有给出明确说法,“出了问题,个你要去找合作社,然后去找街道,最后再找我们(农委)。”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名称中均不得带有‘银行’字样,否则就涉嫌违法,公检法部门可直接介入,予以查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郭田勇教授表示,合作社逾越经营范围,向公众吸收资金,已经是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浦口区民政局及农委监管无力的问题,郭田勇认为,若监管机构承担不了相应责任,实现不了监管目的,建议其停止审批行为。
小贷公司打着专业合作社旗号,百姓真假难辨
正是由于对专业社缺乏有效监管,社会上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也鱼目混珠,公开打着专业合作社的旗号,在当地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南京苏强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就是如此,名为合作社,实为小贷公司,经南京市浦口区工商局批准成立,为成员农业生产经营提供经济、技术、信息服务,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该公司在当地以年息7%的高息吸收存款,对外宣称是“农工委”主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这类公司,浦口区工商局工作人员称不在他们管辖范围,基本处于无监管状态。
近两年,陆续出现农民资金合作社突然倒闭的现象。2013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就有市民反映,“砖墙镇农民资金合作社”突然关门,约300名储户的共计3200多万元存款不知去向,相关责任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农民资金合作社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给农民以实惠。但是目前来看,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却问题频发,缺少了监管,惠农很可能变成“坑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