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发〔2015〕2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松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6号)以及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区农机深松作业取得新突破,进一步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农机深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参照执行。
附件:1、 2015年新疆自治区农机深松任务指导表.doc
2、 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兑付情况统计表.xls
2015年4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农机深松作业
实施方案
开展农机深松,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充分肯定农机深松对粮食增产的促进作用。农机深松作业是通过拖拉机牵引深松机或带有深松部件的联合机等机具,进行行间或深层土壤耕作的机械化技术,有效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应用这项技术可在不翻土、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底层,加厚松土层,改善土壤耕层结构,从而增强土壤蓄水保墒和抗旱防涝能力,能有效增强粮食基础生产能力,促进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2015年要力争完成深松2亿亩,其中我区的2015年指导任务面积为900万亩。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深松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5〕6号),今年我区将大规模推进农机深松作业工作,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增强粮、棉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深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
2015年,农业部下达我区农机深松指导任务900万亩,根据我区近年各地农机深松实施情况,在对各地(州)开展深松工作征询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各地(州)2015年农机深松任务指导方案。(见附件)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自治区三个“一千万亩”创建工作,注重技术的区域适应性,根据各地土壤状况、种植制度、经济水平、经营规模,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和装备。与保护性耕作技术相结合,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完善创新技术模式,推动技术集成和标准化。
2.统筹规划,梯度推进
坚持规划先行,引导不同适宜区域有步骤地开展农机深松作业工作。基础好的区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大面积推广;其他适宜区域,要加强试点工作,由点及面,逐步推开。
3.政府扶持,社会化服务
明确农民是农机深松作业的实施主体,对农机深松作业进行财政补贴。以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依托,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开展深松作业社会化服务,建立深松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
4.完善机制,便捷
完善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机制,实行定额补贴,同一地区、相同作业标准与效果,按照相同的定额补贴标准。先干后补,谁深松谁得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连片作业,实行整村整乡推进。逐步形成以中央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各方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
5.公开公正,农民受益
农机深松作业补贴的政策、办法、标准、资金、对象、优先补助条件面向社会公开,享受补贴的农民或农机手名单在乡镇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做到资金分配、作业面积和补贴对象确定等公正透明,接受村民监督,确保农民受益。
(三)实施范围
各地(州)根据本地区深松工作基础,综合考虑农田基本条件、机具装备、政府支持和工作经费保障等因素,按照指导任务面积自行确定实施2015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区域,并上报自治区农机局备案。粮、棉高产创建示范区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区域内深松作业应尽量集中连片,可适时在春季、秋季等关键时节实施。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责任意识,加强领导。自治区农机局成立由局领导、相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项目顺利实施。各地(州)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市)党委或政府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发动、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审核验收等协调工作,确保农机深松工作顺利实施,力争完成全年任务。县、乡、村三级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地(州)农机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导工作。
(二)落实责任、科学组织。各地(州)农机部门按照2015年新疆自治区农机深松指导任务面积抓紧落实本地区适宜开展农机深松作业的县(市)农田面积,做好本地区春、秋季深松面积的落实工作和时间进度安排。
(三)严格技术规范。农机深松作业质量要求以打破犁底层、增加蓄水保墒能力为基准,具体标准参照我局即将发布的《自治区农机深松作业技术规范》执行。
(四)做好机具选型,加强技术装备。引进作业深松机具,保障任务面积能够完成。各地(州)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农民购置深松机具装备。要将深松作业机具列为农机购置补贴的重点,优先满足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联合机等作业机具的需求,力争做到敞开补贴、应补尽补。有条件的地(州),可按规定适当配备深松作业机具的地方财政补贴。
(五)开展作业补助。农财两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已明确,纳入《农机深松作业实施规划》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用于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作业补助。我区的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即将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各地(州)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的精神,统筹一定比例中央财政资金用于深松作业补助,明确补助项目区和补助面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补助标准。自治区今年批中央购置补贴资金有困难的地区,自治区农机局将在第二批中央购置补贴资金中加以调剂。要积极协调争取地方财政增加投入,扩大补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承担作业补助任务,开展跨区深松作业等社会化服务。
(六)强化宣传培训。各地(州)要加大对农机深松的技术服务和推广力度,通过召开现场会、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机深松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提高农民开展农机深松的积极性。要发挥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集中连片作业,整村整乡推进。各地(州)要强化对农机深松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面积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
(七)探索我区农机深松长效发展机制。农机深松在我区属于新的示范作业项目,相关数据缺乏。一是各项目区要认真做好深松地块与对比田农作物的土壤墒情、各阶段苗情、根系发育、病虫害、产量等方面的对比试验。二是切实做好影像、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建立资料档案。三是要做好项目的总结,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通过做好对比试验工作,探索形成适合我区不同土壤条件、作物的农机深松作业技术路线与规程,使农机深松取得良好的长效发展机制。
(八)做好督促总结。各地(州)要抓紧制定本地区2015年农机深松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农机局备案。要加强任务落实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完成2015年我区农机深松作业任务。各地(州)、县(市)做好数据、图片等各类资料收集以及档案归档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各地州农机局于5月30日,10月30日、12月30日填报《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兑付情况统计表》至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相关工作总结于当年11月25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