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瑞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发生变更,经企业申请,我委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细则》有关规定,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了重新审查,同意重庆市大足区瑞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3种产品(详见附件)变更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重庆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变更产品及其生产
企业目录(2015年批)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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