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监理所 苏农机安监〔2015〕8号
二○一五年四月三日
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制造企业:
为方便购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农户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品牌型号信息的准确性和申报审核工作效率,缩短入库时间,更好地为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我省决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启用江苏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网上申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申报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农机生产制造企业申请账号。
1.农机生产制造企业登陆网址为http://oa.
2.江苏省农机监理所对提交的企业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均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电子邮箱反馈账号审核情况。
3.审核通过的,凭申请时的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申报信息系统;审核未通过的,企业根据退回原因对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二)录入品牌型号信息。
根据申请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申报信息系统,点击“录入品牌型号”,根据《关于修订〈关于建立江苏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的公告〉的通知》〔苏农机安监〔2014〕14号〕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品牌型号申请表》及填写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产品图片,点击“报送”(此时该品牌型号的状态为“待审核”)。
(三)查询申报审核情况。
江苏省农机监理所将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比对书面申请材料、网上填报信息,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均通过企业电子邮箱反馈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品牌型号审核状态为“已审核”,并将直接纳入“江苏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管理;审核未通过的,品牌型号状态为“审核拒绝”,企业根据退回原因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二、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有关要求。
1.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应认真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品牌型号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更新。
3.网上申报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及图片必须与鉴定报告等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
4.申报通过后的品牌型号无法进行删除操作。如确需修改的,须点击“操作”区域的修改键,对品牌型号信息进行修改,点击“报送”后提交江苏省农机监理所进行重新审核。
(二)注意事项。
1.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可查询本单位已纳入“江苏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管理的所有型号信息;对启用申报信息系统前已纳入管理的型号信息应认真、细致校核,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的,须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2.启用申报信息系统后,需邮寄的书面申请材料为公告中的第三部分,无需再提交申请表及照片等电子材料。
3.农机生产制造企业申请账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必须为常用电子邮箱,联系人手机应保持畅通,以便于信息及时反馈和通讯联络。
在使用申报信息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江苏省农机监理所设施装备科联系,联系人:万丽、张峰,联系电话:025-86468775、025-86468762,邮箱:174362837@qq.com。
附件: 江苏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