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奖补政策是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的。申报对象是全市范围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及种植大户、农机大户等。申报条件为2015年度新购联合收割机、80马力(含)以上的大型拖拉机6台(含)以上,拖拉机须配套秸秆还田、打捆等机具。所购机具所有权为申报主体拥有,且按照规定在农机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机具资金拨付必须为申报主体基本存款账户。申报主体年度内秸秆机械化还田单季作业面积不少于3000亩,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合同(协议),且已纳入乡镇(街道)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申报主体已在农机部门备案。奖补标准为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县级财政按5∶5比例承担。
市农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项目实行申报审核制,分为主体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复核、市级抽查等程序。市农委将组织专门核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上报的农机作业服务项目进行抽查,对申报材料(购机材料和作业证明材料等)不实、弄虚作假者,将一律取消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