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计字[2015]1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经农业部同意,在“2.1.2穴播机”品目中增加“1行穴播机”分档,补贴额220元;在“4.5.1花生收获机”品目中增加“与四轮拖拉机配套,幅宽0.8米以下花生收获机”分档,补贴额600元;在“8.5.1养蜂专用平台”品目中,增加“移动式养蜂平台(复合型)”分档,补贴额13000元。现对以上产品以及“养蜂专用平台”品目中其他未归档产品进行归档,具体归档程序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山东省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5〕13号)文件要求进行。
本次归档产品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2日,请抓紧时间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省农机局计财处,电话0531-83199612;申报系统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信息中心,电话0531-83199977。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