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该院干警在与他人闲聊时得到一条线索:市农机局个别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大量农机购置补贴费用损失。向院领导汇报后,干警走访了农机站和购机农户,核实购机农户情况以及购机补贴发放情况。调查发现,该市农机局推广站原站长张某、原副站长程某和工作人员孙某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非补贴机型得以补贴、低补贴机型得到了高额补贴、农民购入的机具型号与实际入户机具型号不一致,造成补贴资金损失52万余元。法院审理后,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张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零六个月。
该院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注意案件背后的问题。该院分析发现,农机主管部门存在对农机补贴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缺失等问题,遂发出了5条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建章立制,完善程序,规范管理。现在,农机补贴工作基本实现了“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见人、见机、见票”“人机合影、签字确认”的工作程序,从机制上堵住了农机补贴款跑冒滴漏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