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栏目报道,在山东粮食主产区济宁市兖州区,农民陈继军的家庭农场又迎来一个丰收年。这几年,老陈的农场越做越大,可今年,老陈不想再扩大规模。
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农民陈继军介绍,根据现在这个家庭情况和现有的农机具,他觉得管理这360亩地正好。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发展“家庭农场”,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山东发展了近4万家。在德州、东营等地,有的家庭农场规模甚至超过了5000亩。可随着规模扩大的同时,效益瓶颈也开始显现。
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家庭农场负责人陈继军介绍,如果再多点的话,可能就是管理不过来,经营不好,可能造成减产,影响效益。
陈继军的担忧,兖州区小孟镇农民仇汉华深有感受。老仇几年前流转的土地一度超过了400亩,由于人手不够,如今减到了100亩。
济宁市兖州区小孟镇农民仇汉华介绍,管理精细,投入精细,产量也相应提高,100亩地每亩地收入到1300多斤,原来在400亩地的时候,小麦的产量也就在1100斤。
老仇说,由于土地流转费用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规模越大,投入增加,效益反而减少。老仇的“舍大求小”,在兖州区农业局副局长武同华看来,这其实也是一个规模和效益不断博弈的过程。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局副局长武同华表示,如果种粮大户的种植面积偏大的话,容易造成管理粗放,从而带来单产的降低,总产也降低,收益也有可能降低。如果规模偏小的话,虽然产量不会降低,但是总体收益反而会减少,不能保证家庭的总体收入水平。这样的话,就是要发展一个比较合适的种植规模。
那么,规模多大才算是适度呢?
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副教授丁兆庆认为,是否适度,关键就是看,是否有利于提高农产生产率,是否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是否有利于确保粮食。
就拿兖州来说,全区小麦种植面积35万亩,有种粮大户169户,土地流转面积5万亩,许多农户在300亩左右的规模上找到了规模和效益的结合点。
济宁市兖州区农业局副局长武同华介绍,他们收入一亩地一般情况下,去掉承包费还能收入500块钱左右,综合算起来这一年15万左右。15万左右的收入还要高于农民工进城打工的收入。
就在上个月底,山东省出台《意见》,明确提出,在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到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要给予重点扶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德州、潍坊、东营等地一些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今年都有缩减规模的打算。而在山东省正在开展的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农民合作社创建活动中,规模适度也成为了入选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