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机1688网!  |  官方微信
     手机版

咨询热线

18701651688

天津市上半年农机补贴使用近50%

   2015-07-02 天津市农委6090
核心提示: 截至6月26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经使用4794.191万元,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49.17%,市财政补贴资金已经使用980.861万元,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49.01%。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750万元,市财政安排2000万元,继续对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给与财政补贴。

    截至6月26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经使用4794.191万元,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49.17%,市财政补贴资金已经使用980.861万元,资金使用完成率达到49.01%。全市共补贴销售各类农业机械3577台套,其中:补贴大中型拖拉机862台,耕整地机械941台,种植施肥机械282台,收获机械631台,收获后处理机械74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727台,设施农业设备80台,1919个农户和组织从中直接受益。

    上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特点:

    一是实施阳光补贴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自主申请购买补贴种类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均可享受补贴。

    二是补贴对象扩大到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三是进一步突出补贴扶持重点。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市财政资金向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倾斜。

    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力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各区县严格落实与市农机办签订的《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内容,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市农机办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以网络化系统化管理、信息公开、投诉处理、绩效考核等工作为抓手,按照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农机补贴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使补贴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补贴政策操作更加阳光、规范。(来源:天津市农委)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农机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农机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