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报送2015-2017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批)的通知》(藏农厅发〔2015〕87号),明确申报时限、申报方式和产品品目范围。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家审议会议,以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纸质材料为依据,按照《2015-2017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农办机〔2015〕5号)规定的相应机具品目、分档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进行归档,现予公示。
按照方案要求,各申报企业要高度重视归档公示工作,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应对公示稿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补贴销售前负责确认补贴产品归档档次的准确性。
公示相关事宜:
(一)公示时间自2015年7月7日起至7月17日18: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申报的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主要配置及参数等,若与营业执照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5年7月17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njgzbt@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
(三)公示期间,凡对本企业产品归档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请于2015年7月17日前,提供简要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njgzbt@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
公示结束后,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最终结果另行发布。
咨询电话:0891-6364427
电子邮箱:njgzbt@126.com
通讯方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聚路29号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化管理处 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农机化管理处
西藏属部级归档产品公示(第二批).xls
西藏属部级归档产品公示(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