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要求:“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农机产品市场售价情况进行测算,在不高于补贴额的基础上,负责确定本省通用类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按照农业部要求,垦区农机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进行了调研并严格测算补贴额,对《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部分档次农机具产品的补贴额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
附件: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调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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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