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力度。经过长期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厂(点)构成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体力量。2010~2013年,安排中央投资12亿元,在351个县(场)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扶持农机合作社建设了一些农机库棚。各地也加大力度,特别是扶持建成相当数量的农机大院和农机库棚、维修点等。
三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2014年,深松整地1.6亿亩,机械铺膜1.4亿亩,农田机械节水灌溉2.3亿亩,分别比上年增长1%、12%和10%;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到39.6%,机收水平达到84.6%,较上年分别提高3.5和3.7个百分点;油菜机播水平19.5%,机收水平25.3%,较上年分别提高3.3和5个百分点,粮食增产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是加强农村机耕道建设。2010--2014年,新增千亿斤粮田间工程项目已安排中央投资347亿元,用于产粮大县农田平整、机耕道等工程建设。2013年12月,《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
五是农机监理执法有据。《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已明确农机监理的执法职责、范围、手段和工作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