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计函字[2015]31号
各有关企业:
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供<第二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上)>的函》(农机产〔2015〕6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决定进行第三次补贴产品归档。请拟归档企业据实填写归档信息表(见附件),并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计财处308室。
1、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有关证书及其附件。
4、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企业承诺书
材料申报时间:2015年7月27-31日,本次申报为本年度年最后一次归档,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山东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xls
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企业承诺书.doc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