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管〔2015〕35号
各市、县农机局(农委、农业局):
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强农惠农的好政策,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2012年后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大工程项目之一,并纳入对设区市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范围。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农机、财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克服重重困难,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廉洁、、优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10多年来,有效拉动农民群众投资购机,有效促进我区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水平不断提高。2014年末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6%,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3 %,甘蔗达到50.46%。近几年,中央安排我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2015年达5.49亿元,是历年来最多的。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区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任务十分艰巨,完成难度很大。为确保完成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现通报实施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展情况
2015年,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49亿元(其中:安排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0.6亿元),自治区补贴资金4500万元,共计5.94亿元。截止7月26日,全区核发《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96758份,受益农户91051户,共补贴机具105690台套(其中:耕整地机械68271台,种植施肥机械2239台,田间管理机械1202台,收获机械1941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880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4098台,排灌机械13458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2207台,动力机械10113台,设施农业设备32台,其它机械249台);累计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7亿元,占全年安排用于购机补贴4.89亿元资金的54.63%,使用自治区补贴资金3194万元,占自治区补贴资金4500万元的70.98%。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拉动农民投资约9亿元。
目前,中央补贴资金使用相关情况如下:
使用排名前五位的品目为:轮式拖拉机(6735万元)、微耕机(4612万元)、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3053万元)、微灌设备(2610万元)、果蔬烘干机(2225万元)。
使用量前五名的市分别为:桂林市6158万元,崇左市2966万元,南宁市2660万元,贵港市2657万元,玉林市1763万元。
使用进度前五名的市分别为:桂林市6158万元、占78.9%,钦州市1561万元、68.8%,河池市1762万元、64.1%,百色市1558万元、59.9%,玉林市1763万元、57.8%。
使用量前十名的县(市、区)依次为:扶绥县1069万元,江州区991万元,全州县896万元,灵山县888万元,兴宾区796万元,港北区770万元,平乐县736万元,兴安县725万元,灵川县683万元,桂平市639万元。
使用进度前十名的县(市、区)依次为:巴马县99.8%,那坡县99.7%,蒙山县99.0%,灵川县97.6%,兴安县96.7%,都安县96.5%,灌阳县96.4%,上林县94.4%,西林县94.2%,灵山县93.4%。
二、实施情况分析
(一)资金使用进展不平衡。有的县(市、区)实施进度较快;有的较慢,影响了全区整体实施进度。实施进度超过80%的县有18个,但实施进度未达到40%的县也有15个。
(二)结算进度十分缓慢。全区结算中央补贴资金仅为732万元,只占已经实施中央补贴资金的2.7%,结算工作进展太慢。除港北区、钦南区、钟山县、灵川县、灵山县、龙州县、上思县、鱼峰区、阳朔县、兴安县、钦北区外,其他各县的结算补贴资金都是零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调研指导,加快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加快结算,让购机者尽快获取补贴资金。
(三)加强对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七个不得”的规定。严惩各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补贴资金使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