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稀土氧化物。抽查了11个省(市)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占全国稀土氧化物生产企业总数的32%,重点检验了产品的纯度、稀土总量、稀土杂质含量、非稀土杂质含量等25个项目,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7.1%。
三、跟踪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产品中,近5年已连续跟踪抽查3次以上的产品共有18种,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6.7%。本次对181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发现有51家企业由于已不再生产同类产品或已停产停业等原因未抽到样品,实际抽样检验130家企业的产品,113家企业的产品本次抽查合格,有17家企业连续两次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监督抽查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如童鞋的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轮滑鞋的制动器项目不合格,储水式电热水器的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项目不合格,植物保护机械的药液箱容量项目不合格,动力用煤的氟(Fd)项目不合格,砂轮的孔径项目不合格,阀门的阀体壁厚测量项目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15年部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附表1-10:脱粒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点击下载
附表1-11:植物保护机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点击下载
附表1-12:杀虫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点击下载
附件1-10:脱粒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点击下载
附件1-11:植物保护机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点击下载
附件1-12:杀虫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点击下载
质检总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