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农机局(办):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目前各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实施比例为72.43%,其中,济宁市实施比例超过了90%,滨州市、莱芜市、泰安市、聊城市、济南市实施比例超过了80%。济宁、菏泽等8市已开始资金结算,全省结算比例为5.25%,其中,曹县结算进度近90%,河东区、任城区结算进度超过了50%。
从总体上看,我省大部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相对较快但各市结算进度较慢,请各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确保将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农民手里。
2015年山东省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落实情况表-7.31.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