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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资本逐利与农民利益冲突的有益探索

   2015-08-05 农民日报6310
核心提示:小暑雨如银,大暑雨如金。赶上最热的“两暑”时节当口,在北接松嫩平原、南毗舒兰蛟河的黑龙江省五常市,却迎来了难得的连阴天,庄稼贪婪地喝着雨水,愈发沉甸的穗子里包裹着可期的丰收。

   解决资本逐利与农民利益冲突的有益探索


  ——关于黑龙江省五常市两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

 

  图为王家屯合作社“稻鸭共作田”场景。本报记者王澎摄

 

  小暑雨如银,大暑雨如金。赶上最热的“两暑”时节当口,在北接松嫩平原、南毗舒兰蛟河的黑龙江省五常市,却迎来了难得的连阴天,庄稼贪婪地喝着雨水,愈发沉甸的穗子里包裹着可期的丰收。

 

  伴着夏日喜雨,记者来到有“中华大粮仓”之称的黑龙江,近距离观察这里正在进行着的一场农业生产关系变革。变革最直接的“导火索”源自由于工商资本将农业视为“唐僧肉”大举进入而不可避免出现的“非粮”、“非农”倾向,而变革的核心目的则聚焦于如何让更广大的农民能够从中充分受益。

 

  问题倒逼下,是不断地思考与探索。近年来,黑龙江省一直在探索如何让转入转出土地农民都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办法是大力扶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尤其是合作社的规范发展。“我们探索发现并且越来越坚信,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对于解决资本逐利本质与保护农民利益之间的冲突是路径。”黑龙江省农委主任王忠林告诉记者,“合作社能够成功处理好资本收益与土地收益、农业效益与农民效益、少数农民受益与多数农民受益等各种复杂关系。”

 

  合作社是协调资本收益与土地收益的路径

 

  ——工商资本以追求利润为目标难以发掘土地本身价值,只有农民最会种地,还能减少非粮、非农风险。同时,在机械化助力、合作化经营的前提下,农户经营土地的规模化收益同样可观

 

  在五常市郊杏花山前,“嘎嘎”的叫声不绝于耳,碧绿的稻丛中不时闪过片片白羽。这里是五常市王家屯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稻鸭基地,合作社从2012年开始试验“稻鸭共作”的种养新模式,在500亩稻田中建鸭舍46栋,共放养9000只来自英国的新品种——鹦鹉鸭。

 

  采用这种方式,稻田中不再使用农药、化肥,除草、除虫全靠鸭子“帮忙”,同时鸭子的排泄物是很好的有机肥。“这是在专家指导下,咱农民自己摸索出的自然农业新‘门道’。”合作社理事长乔文志告诉记者,来参观的人们,看到长得健壮的水稻和鸭子,既想买不施化肥农药的大米,又想买专吃虫子和青草的鸭子,合作社真是“双丰收”!

 

  这个成立于2011年的合作社,有入社农户635户,入社土地3.3万多亩,除尝试“稻鸭共作”外,合作社通过组织农户精耕细作,其他稻田全部实现有机及生态种植,其中1万亩稻田达到欧盟有机标准。

 

  相比“半路出家”进入农业的企业,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更深。在黑龙江,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组成综合经营性合作社后,农地的用途大都还是种粮,因为这是农民的“长项”。乔文志告诉记者:“就拿符合欧盟标准的稻田讲,除草咱全用人工,靠‘人海战术’地毯式拔除,一人一天一亩地,精细着咧。”

 

  提起合作社成立的缘由,得从“五常大米”说起。五常米好人尽皆知,土生土长的农民乔文志早些年就动起了贩米的念头,他脑子活、门路广,将米卖到了北京。年大受欢迎,第二年就“遭了憋”,原因是口感变了,乔文志才明白是一家一户种植品种不同导致的。由此,他率先把农民组织起来搞起了合作经营,统一品种、统一管理,周边看到合作甜头的农民随后纷纷入社。

 

  在距王家屯90多公里的五常市牛家满族镇,峰岭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源于三个“诸葛亮”的联合。该镇位于三大黄金玉米带之一的中国东北玉米带北部,镇内兴富、正富、二屯三个村的书记刘彦杰、陈志民、王修伟,眼瞅着周边的一个普通农民学习省先进典型仁发合作社组建的合作社搞得红红火火,一肚子不服气。“咱仨联手,不是‘三个臭皮匠’,而是‘三个诸葛亮’了,肯定比旁人干得好。”

 

  2013年,三个村将农民自愿流转的几千亩土地汇到一起成立了合作社,三个村书记能力都很强,却没人“抢功”,为了实现科学化经营管理,推选47岁的普通农民“老把式”白云鹏做了理事长,他们三人分别做了理事和监事。如今三个村共1054户农民加入了合作社,入社面积超过2万亩。

 

  按理说三个村可以单干,为啥要联合?白云鹏给出了答案。

 

  “规模,还是规模!”他说,“地儿大了,咱的大型机械都能腾得开身。”为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黑龙江省“打包”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这在当地被称为“国投”,投入部分占合作社购买农机具的60%。“听着好像补贴比普通农民提高了,但由于合作社统一购买农机具,实际具体到每一户补贴倒节省了。”白云鹏说:“一家一户买不起也没必要买大型农机具,这在合作社就成了可能。”

 

  有了大农机,作业时就能省下一笔钱,除机器折旧从合作社公积金计提外,只需承担油钱和机手工钱。据了解,农户个人雇农机翻耕1亩地要30块钱,通过合作社成本只要13块多,节约一半以上。同时,合作社统一批量购买农药化肥也能节省不少钱。

 

  此外,合作社更容易推广采用先进农技,大农机的使用更为“大垄双行”等技术的应用提供了基础。通过合作社专业化、机械化种植的玉米,每亩产量比一般农户能高出200多斤,增产10%以上;普通农户种玉米每亩株数在3.7万多,而合作社能达到4.5万左右。秋后卖粮时,由于粮食集中,量大、品质好,每斤还能多卖3-5分钱。这样每亩地算下来能增加效益300多元。

 

  “联合起来,土地的规模化收益就会显现出来。”黑龙江省农委副主任李连瑞说,“种粮的比较效益低,特别适合组建合作社,通过扩大规模促进农民增收;比较而言,工商资本进入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领域更有优势。”

 

  合作社是统筹农业效益与农民效益的载体

 

  ——工商资本天然强势,在一二三产业分离的时候拿走了大部分效益,“小农民”面对“大市场”则话语权微弱。通过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同时吸引工商企业参加合作社,再加上政府引导和扶持,农民就可以“抱团取暖”、“筋强体壮”闯市场,实现效益增值

 

  在王家屯合作社中,有一个特别的成员,她就是金福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普通农户以土地入股,公司全部以资金入股。到去年底,合作社的投资总额为7103万元,其中现金部分1798万元,全部由金福泰投入。

 

  说起公司与合作社的关系,乔文志认为:“公司是合作社的一个也仅是一个成员,和屯里每户老乡没啥区别。”公司进入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标准统一、质量上乘的原材料。“单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是依存于合作社存在的。”为什么企业进入合作社与普通农民没啥区别,王忠林做了如下解释:这是合作社法决定的,工商资本进入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法办事,决策时一人一票,特殊情况可以经过社员大会增加附加表决权,但不能超过20%;分配时企业投资与其他各种来源的资金分得的合作社盈余不能超过合作社盈余的40%;至于给农民的补贴,如果企业法人代表是农民则可享受,不是农民则不享受,如果是支持农业的政策资金,则不论法人代表是否是农民都可享受。这几条是工商资本进入合作社与进入股份制企业的根本区别。

 

  据乔文志介绍,合作社3万多亩有机稻田,统一种植品种名为“稻花香2号”的五常稻米,药肥使用坚持高标准,田间除草全部用人工,本田插秧上采取“宽窄行”移植方式,灌溉上实行“浅湿干”方法,限度将科学农艺技术与五常的水土气环境有机结合,达到生长效果,确保稻米的品质。

 

  好品质实现了好价格。五常大米虽好,但近几年整体收购价也只徘徊在每斤2.5元左右,这已经比其他东北大米高出60%以上。靠着精耕细作得来的高品质,王家屯合作社将自产的稻米以每斤8.34元的价格出售给金福泰。

 

  这有零有整的8.34是怎么得来的?乔文志告诉记者,经核算每斤稻米的种植成本是3.34元,然后根据合作社按照欧盟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大米在市场上的售价,按种植、加工、销售三个环节进行合理分配,农民每斤稻米纯挣5元钱。“这就是农民联合起来的‘议价权’收益!”乔文志兴奋地说,“这在以前根本不能想象。往往是企业低价收稻,加工后高价出售,绝大多数收益被中间环节层层盘剥,而农民收益最少。”

 

  经金福泰加工生产的乔府君道有机胚芽米在“天猫”上的售价为每斤36元,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端大米。当王家屯合作社生产的大米走上百姓餐桌时,其中超过13%的收益进入了农民的钱包。比例虽不是很高,但确是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企业加入合作社,在不干扰生产的前提下,为合作社带来了充足的资金,却没有冲淡农民利益。企业运用其在储存加工、市场对接、营销推广等方面的优势,一方面让农业效益大大提升,另一方面富裕了农民。“现在我国农业的主要问题之一,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必须要深入改革,而合作社是在保障农民效益的前提下联结农民和市场的重要桥梁。”省农委副主任白雪华说。

 

  今年,合作社还引入了“互联网+农业”模式,将按欧盟有机标准种植的1万亩水稻,在网上采用“众筹”模式,以会员订制方式销售,每亩地产出的稻米售价1.26万元。消费者订制后,可直接锁定地块,通过网络看到实时生长情况,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加工、随时配送,让消费者每天都能吃上“自家”地里产出的优质大米。

 

  都说“五常大米甲天下,天下大米乱五常”。“五常共有稻田210万亩,市场上冒充的五常大米,换算成面积,又岂止几倍、几十倍!”五常市委书记辛敏超无奈地说。一直以来,冒充五常米的市场乱象始终困扰着消费者,也让管理者头疼不已。如今,政府部门将治理这一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了合作社身上,辛敏超说:“只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把土地整合到一起才是整合到了‘根’上,谁掌握了土地资源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谁在竞争中就有优势。”

 

  为此,五常市搭建了农业物联网服务中心平台,下拨专项资金,以农民合作社的稻田为主,安装摄像头等监控监测仪器,在大米上市前,先进行品种检测,通过后才能获得博码防伪标识,贴标上市。标识是按亩数核定产量下发的,这样就可以控制市场上“真品”五常大米的数量。

 

  合作社规范发展让五常大米标准种植、封闭加工、定点销售的模式成为可能。王家屯合作社工作人员汪奇向记者演示,通过手机轻轻扫描产品包装上的博码标识,可以迅速查出该水稻产自哪块稻田、稻米在哪里加工、按照什么标准生产等等,“身份信息”一目了然,还可直接下单,方便快捷。消费者通过服务中心的官方平台,可以查询符合标准的合作社信息及生产情况。

 

  为何选择合作社而不是其他主体?辛敏超说:“支农资金带有补贴的普惠制意义,合作社代表着更广大农民的利益,不支持它支持谁!”

 

  合作社是兼顾少数农民受益与多数农民受益的平台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民大多只能享受土地租金的一次分配,而通过合作社联合经营,农民可以享受到保底收入、年终分红、投入分配等至少三部分收益,即使企业加入也只能算作一股,分配和决策权还是向农民倾斜

 

  再把镜头摇向峰岭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实现了迅速壮大,从最初的几千亩地短短一年就增加到2万多亩,村民们争着抢着加入,合作社的目标是计划3到5年内将3个村的7万亩农田全部纳入进来。为啥如此火爆?白云鹏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以去年为例,社员入社的土地按当地较高的流转费用1亩地600元记入股份,同时按协议年底至少拿到“旱涝保收”的保底金600元,这是笔钱。结算支出、计算收益后再分红,由于保底较低,每1元的投资回报率就比较高,达到0.404,相当于每亩地分242元,这是第二笔钱。最后国投部分的300万元,平均分配到每户为1150元,这是第三笔钱。算下来,农民每亩地的纯收入在1000元左右。

 

  据记者了解,这3个村的地都是旱地,土地流转费用在每亩地五六百元左右。由于不成规模无法使用大型机械,农户自己种玉米一年的纯收入只比土地流转费高出100元左右。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加入合作社,而不是将土地简单地流转给企业或种粮大户。

 

  值得一提的是,像峰岭合作社一样,黑龙江大多数逐渐规范起来的合作社,都采取将国投部分收益“按人头”平均分配给每户农民的做法,入社面积1亩的农户和面积100亩的农户享受到的国投收益分红是完全一样的。“投资不能嫌贫爱富,不是给你哪一个人或哪几个人的,说到底要让最广大的农民受益。”省农机局局长郑联邦说。

 

  而在王家屯合作社,作为出资“大头儿”的企业社员金福泰公司,在合作社中的地位和分配又是怎样的呢?从资金量上看,金福泰无疑是合作社的“老大”,但从权益上看,它却与普通入社农户无异。

 

  据记者了解,王家屯合作社从吸纳金福泰成为社员开始,就严格执行合作社法中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等条款,企业与普通入户农民一样,作为合作社成员都只享有1票的投票权,这是与按资金量分配权力的股份制公司最根本的不同。

 

  此外,入社农民比起金福泰,还享受到更多的“农民专属权利”。去年结算后,合作社收入近9300万元,扣除各项开支及设备折旧后盈余5900多万元。这笔钱首先按每亩1200元支付635户入社农民的土地保底金,之后的盈余部分核算后,按每1元出资回报率0.27元进行分红。此时,农民每亩入社土地折合投资1200元计算,与资金入社的金福泰共同分享分红收益。

 

  同时,入社农民还有一项金福泰享受不到的收益,即国投部分收益。王家屯合作社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等扶持政策,共获得国投资金350多万元,这部分资金也按0.27的回报率计算收益,收益平均分配给土地入社的合作社农户成员,户均达到5600元,乔文志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因是农民也只分得一份。

 

  年度结算时,合作社必须优先支付农民入社土地的保底金,付清后才能结算其他收益。就是说,如果合作社亏损,农民的保底金还是照拿不误,而入社的其他金融资本则要承担亏损;当合作社盈利,结算完保底金后,农民与其他金融资本共享额外收益。这样看似企业吃亏了,但乔文志却心中有数:“一个企业仅在合作社投资回报率就能达到27%,有时还超过30%,上哪找这样的项目去呀,这还不包括企业有合作社这样稳定的优质原料基地给我带来的收入呢。”

 

  “入社农民去年底每亩地分红超过1600元,比其他未入社的农民亩均增收400元以上。”乔文志笑着说,“现在周边很多农民都抢着加入合作社,不让入社都不干,真是‘幸福的烦恼’。”李连瑞给他支了一招,即企业到周边按现有成功模式再领办一个合作社,让更多农民收益。王忠林说:“我不知具体还需多长时间,因为这要靠政府的引导和农民自愿程度,但是五常大米最终会通过发展综合经营性合作社,进而组建联合社,加之与工商资本的联合,打造出货真价实、让人们放心使用的品牌来。这种形式适合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土地制度,特别适合可以适度规模经营的粮食作物生产。”

 

  “合作社是前面的‘1’,机械化生产、规模化种植、‘互联网+’、品牌推广等都是后面的‘0’,没有前面打基础的‘1’,后面有再多‘0’也没用,这个‘1’的核心就是农民利益。”在采访行将结束时,王忠林说,“我国农业经营主体改革正从主体建设向体系创新过渡,抓现代农业宏观的手与抓经营主体微观的手,必须同时用力,缺一不可。这其中,作为代表广大农民利益的合作社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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