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函〔2015〕83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对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及补贴额调整情况公示的通知》(皖农机计财函〔2015〕74号)要求,我局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经专家组复议,决定对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及补贴额予以调整(见附件),请于即日起遵照执行。
附件:1. 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档调整情况一览表
2. 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调整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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