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公告〔2015〕8号
因补贴额存在畸高现象,我局于2015年7月23日发出《关于暂停办理玉米脱粒机、地膜覆盖机、揉丝机三个品目农机购置补贴的通知》(甘农机函〔2015〕37号),在全省范围内对玉米脱粒机、地膜覆机、揉丝机等3个品目暂停办理补贴手续。通过进一步调查,我局组织专家重新论证测算,决定对以上三个品目五个档次的机具补贴额予以调整,望周知。
一、五个档次机具补贴额调整决定
1、“作业幅宽在120cm及以上的普通地膜覆盖机”补贴额由550元调整为360元;
2、“不带旋耕作业的起垄地膜覆盖机” 补贴额由1200元调整为1000元;
3、玉米脱粒机“生产率3—5t/h玉米脱粒机” 补贴额由400元调整为300元;
4、揉丝机“1—2t/h揉丝机” 补贴额由430元调整为300元;
5、“2—4t/h揉丝机” 补贴额由480元调整为330元。
二、有关事项
1、对补贴额调整前(2015年7月23日)已录入补贴系统并取得补贴指标确认书的五个档次机具,按原补贴标准进行结算。
2、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补贴机具的核查力度,重点核查以上三个品目,发现存在补贴额畸高、配置与鉴定报告不一致、铭牌及标识等不健全等问题,要敢于担当,立即封闭其在本县域的补贴资格,并及时上报市、省农机管理部门。
3、各生产、经销企业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经营管理,以此次补贴额调整为契机,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