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5〕78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近期,我局接到有关县市农机部门反映,绥宁县绿州农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宁绿州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我局于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该公司相关产品的补贴办理,并组织开展了调查核实、约谈企业负责人。经核实,该企业生产的BC430型割草机存在虚开发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问题。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绥宁绿州公司生产的BC430型割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对于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要对申请购机农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对暂停前已录入我省补贴系统,并确认购机的,须按购机补贴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善后工作。
(三)各农机企业务必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规范做好补贴产品销售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于产品出现补贴比例畸高等情况,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应暂停销售并主动向省级农机部门书面报告。
湖北省农机局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