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财两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归档信息管理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5〕52号)精神,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近期对部分企业自主申报的产品开展了第五批归档工作,现将产品归档信息予以公示。
一、归档产品范围
(一)本次补充归档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新农机发〔2015〕3号)中所列124个品目。
(二)有有效的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三)未纳入部级和自治区归档(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公示的产品。
二、归档工作程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人员对申报产品进行了归档,归档工作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调整稿)》(新农机办发〔2015〕12号)进行。
公示期自9月14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各相关企业存在异议的应提示向质量监督管理站进行反馈,企业无异议,导入系统发布启用后,导致归档信息不准确、补贴额偏高等问题的,自治区农机局将采取相应措施,对补贴产品进行暂停或取消等,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经济损失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归档产品基本情况
经核实筛重后,归档确定结果如下:耕整地机械27个、种植施肥机械31个、田间管理机械5个、收获机械11个、收获后处理机械8个、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个、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6个、设施农业设备1个,共计100个产品。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