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近日,我司收到石家庄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农机公司”)报告,反映本公司生产的4JQ-1.8型秸秆切碎收集机,在2015年批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过程中,存在错误提供归档信息和公示期内未及时报告归档结果异议等问题。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司决定在范围内暂停石家庄农机公司4JQ-1.8型秸秆切碎收集机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企业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石家庄农机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代表我司约谈石家庄农机公司,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近期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等规定,立即组织对石家庄农机公司所有产品的归档情况和补贴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河北省农机局约谈情况和各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11月16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我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根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以及石家庄农机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