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2015〕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近日,我司收到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报告,反映山东寿光丰农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寿光丰羽大棚设施有限公司、山东鑫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和寿光市金棚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生产的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产品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存在补贴比例畸高等问题。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在范围内暂停上述四家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上述四家企业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上述四家企业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辽宁省农机化主管部门代表我司约谈上述四家企业,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本省域内发生的问题应一查到底,并按规定处理;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近期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等规定,立即组织对上述四家企业所有产品的归档情况和补贴有关情况(重点是补贴比例、机具参数与配置)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各省要重点关注喷灌机械设备和灌溉首部的省级归档和补贴情况,将其列入县级核机和省级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补贴数据日常监测分析,借鉴相关省份关于补贴额的管理经验和下调做法,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对违规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发布和上报我司。辽宁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约谈情况和各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11月16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我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根据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情况,以及上述四家企业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