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2015〕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2015年8月28日,我司暂停了郑州市松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松海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要求甘肃省农机局代表我司约谈,各省调查核实,企业开展自查,并向我司报送有关情况。
近日,甘肃省农机局报告,郑州松海公司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提交了整改报告,组织对其产品在进行了筛查。郑州松海公司承认,在铡草机产品部级归档过程中,生产率参数填报的是推广鉴定检验结果值,与填报技术规格参数值的规定不符,并承诺愿意下调相关产品档次和补贴额并接受处理。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尚未发现郑州松海公司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郑州松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机产〔2015〕96号)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综合考虑郑州松海公司在补贴资格暂停后的自查整改情况和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建议,决定自即日起,各省可在其退还应退补贴资金且产品核实无问题的基础上,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恢复郑州松海公司相关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但归档档次有误的产品继续暂停。
郑州松海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抓紧进行整改,如再次发生违规问题将从严从重处理。
请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代表我司,再次明确要求郑州松海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郑州松海公司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列入县级重点核实和全省督导检查内容,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