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字〔2015〕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2015年8月21日,我局印发《关于泰安市九信铡草机举报案件处理意见的通报》(新农机办字〔2015〕10号),在全区范围内暂停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要求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将2014年销售的所有9ZP-8.0型铡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退还相关县市财政部门,同时将部分用户反映的机具质量问题整改到位。
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补贴资金退还了相关县市财政部门,并将质量问题整改到位。以上情况经我局与有关县(市)农机局核实,情况属实。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对该案的指导意见,经研究,我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取消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9ZP-8.0型铡草机在我区的补贴资格。
2、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恢复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其他产品(9ZP-8.0型铡草机除外)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请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崇尚诚信经营,以信誉求发展,以质量赢市场,为广大农牧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农机产品。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