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农机购置补贴是“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
24日,雷州市惠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民向记者反映:
我们合作社共购买了12台农机,依据规定可获得一定的补贴,但为申请补贴,跑了大半年,职能部门也跑了近十次,却依旧无法审批通过。
陈民申请的农机补助迟迟无法通过,他认为是职能部门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有意“设卡刁难”。
据有关群众质疑,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内部有关领导的直系亲属在雷州代理某品牌的农机,该管理总站设卡刁难其它品牌农机补贴申请,是为实行行业垄断。
记者就这一问题向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反映。该站相关领导回应,该合作社所申报的农机补贴申请,均存在手续不合规问题,无法给予办理。此外,群众质疑管理站人员为亲属谋取利益问题也不存在。
事实是?反映:27.4万元农机补贴申请迟迟不过关
昨日下午,记者在雷州市惠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内部见到,十多台农机整齐停放在场地上,机器上明显标有“补贴机具(广东)”的字样。“这些机器都是今年年初买的,现在用了大半年,从购买之初开始申请,如今过了大半年,农机补贴没办法上报审批。”陈民说。
陈民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为开展机耕业务,合作社购买了11台龙舟牌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型号为“IGQNZ-230”,每台价格为6.3万元,共支出近70万元。依据陈民出出示的有关部门补贴标准表格显示,该农机每台补贴标准为1.4万元,11台农机应补贴标准为15.4万元。而同年4月份,合作社又购买了一台凯尔牌轮式拖拉机,型号为“KAT1804”,价格为42.9万元,根据补贴标准,可享受补贴12万元。依据规定,两批农机可获补贴27.4万元。
为获得补贴,农机购置几天后,合作社人员便拉着11台旋耕机到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办理申请手续。当天,管理站工作人员表示,系统里只有型号为“IGNQZ-230”的农机(下称旧型号),这一批型号为“IGQNZ-230”的新型农机(下称新型号),型号不符,无法申请。此后,合作设人员主动与厂家联系,几经沟通,得到了省农业厅一份通知,该通知显示:旧型号农机可按2014年农机补贴标准进行申请,而新型号农机则需待2015年补贴系统开通后再办理。据了解,2015年补贴系统要到2015年5月8日才开通,而此前的申请均按2014年标准办理。由于业务需要,合作社等不及申请补贴,只能开着未申领到补贴的农机开展农耕。5月8日后,合作社人员再次到职能部门办理时,被告知:“机器已经用过,无法再申请补贴。”
“为了这批旋耕机补贴,我跑了3、4次,都没申办成功。另一台凯尔轮式拖拉机也申请了4次都没成功。”陈民说,一开始申报补贴时,以为业务需求量大,填了3台,后来发现业务不大,便只购买了一台。没想到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工作人员以前后申报机器数量不一为由,回应称无法办理。
回应:“用过的机器不能申报”
据有关群众质疑,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内部有关领导的直系亲属在雷州代理某品牌的农机,该管理总站设卡刁难其它品牌农机补贴申请,是为实行行业垄断管理站内部是否存猫腻?农机补贴申请为何迟迟不过关?就此,自己走访了雷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总站有关负责人。针对群众质疑,该站站长徐飞回应称,群众反映的代理商并不是管理站有关领导亲戚,没有这回事。“你们可以再调查。”
该站副站长周海平则表示,惠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多次申请均不合规,故无法办理,并不存在设卡刁难群众办事问题。为了申请农机补贴,该合作社人员确实多次到管理站内办理手续。其中,次办理旋耕机补贴申请时,经工作人员检查,其购买的新型号旋耕机在系统内查询不到,无法登记录入,因此不能办理申请。工作人员现场已向申请人说清情况,建议向厂家申请更换为旧型号的农机,但对方未听从。而2015年补贴系统开通后,机器已经使用过,依据有关规定,确实不符合申请要求。“已使用过的机器是不能申报的。”周海平说。
对于合作社反映拖拉机同样无法申办补贴的问题,周海平回应,依据农机补贴规定,农机购置必须先向管理站报备后购买,才能享受补贴。而该合作社报备的农机数与购买农机数不一致。报备了3台,结果只购买了1台,无法录入申请系统,因此也无法享受农机补贴。记者将管理站回应向陈民反馈时,陈民说:“我的业务量只需要1台拖拉机就够了,没必要为了补贴,多买2台拖拉机放着。”
农机补贴申请能否更人性化,有无办法解决雷州市惠穗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申请农机补贴难题?周海平表示,上级农业部门暂无相应解决政策,要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向上级部门汇报,等待下一步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