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计财〔2015〕186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今年下半年,根据群众反映,蚌埠市、阜阳市农机局相继核查发现,怀远县、界首市存在部分农机经销企业通过重新开具发票的形式,将2014年销售的机具申报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查,怀远县有11台2014年销售并在农机监理机构办理过入户手续的机具,今年通过重新开具发票的形式申报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是:蚌埠市陆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台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LZ-4G型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LZ-5E型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蚌埠市瑞丰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的1台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4LZ-2.5A型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2台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4LZ-2.8A型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蚌埠市怀远县昊驰农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4台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4LZ-4.0G型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怀远县富康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的1台哈克(邯郸)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4YZ-4B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台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DF1204型轮式拖拉机。
经查,界首市有16台2014年销售并在农机监理机构办理过入户手续的机具,今年通过重新开具发票的形式申报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是:界首市富民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的8台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YZ-3C型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台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4LZ-5E型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界首市群生农机有限公司销售的5台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LX1000型轮式拖拉机,1台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LX900型轮式拖拉机;界首市涌鑫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的1台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DF1000型轮式拖拉机。
发现上述问题后,怀远县、界首市农机局已及时取消相关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机具补贴资格,并根据原公开摇号确定的排序,依次递补给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
二、处理决定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5〕3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哈克(邯郸)农业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监管,对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将暂停相关农机生产企业产品补贴资格。
(二)请蚌埠市农机局、阜阳市农机局代表我局,分别约谈所辖区域内的上述农机经销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蚌埠市农机局、阜阳市农机局约谈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请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计财处。
(三)怀远县农机局、界首市农机局要吸取教训,严把补贴资格确定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操作,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四)各市、县(市、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操作程序,在保证资金的前提下,尽快完成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工作。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