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以“新形势下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创新”为主题的第五届国际农业保险论坛上,行业主管部门、国内外保险机构代表、专家学者等各方人士汇聚一堂,就当前农业保险面临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互联网+‘三农’保险”是发展新机遇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总裁欧贝格认为,当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为活跃、发展潜力的农业保险市场。伴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农业保险的发展也有许多新课题亟待解决。因此,保险公司更应主动适应形势变化需要,与时俱进推动行业发展。而互联网作为当下各行各业不可缺少的发展推手,对农业保险发展起到的作用自然是不言而喻。
“为保障该项工程落在实处,未来公司将着力建设‘三农’保险信息服务数据库;打造‘两站合一’与‘大协作’运作模式;开发农业风险预警及灾害评估、保险业创新支持和现代保险业务支持三大系统;充分利用农业保险创新产品、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产品和农民生活保险产品这四大保险产品,对‘三农’领域实现保险服务的全覆盖。”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左愚告诉《农村金融时报》记者,在农业保险领域,一直存在农村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互联网与保险的叠加才能有效规避、化解和分散农业风险。
左愚表示,“互联网+‘三农’保险”落地已具备一定的条件。当前的互联网时代造就了广大农村的新农人,新农人具备文化基因、互联网基因、创业基因、群体基因和保险保障基因。与此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生态风险、技术风险愈加明显。在此背景下,农业产业亟需现代保险服务措施与信息化手段相结合,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长期稳定可持续经营,加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农险亟需创新产品完善服务
虽然农业保险近几年发展迅速,但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李晓林在会上提出,“十三五”时期是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阶段。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十三五”时期的重大任务之一。
“历史经验表明,经济转型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而农业风险管理,特别是农业保险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农业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农业保险与农业风险管理应成为我国农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李晓林介绍道。
在他看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有了突破性的发展。近两年的农业保险总保费均超过300亿元,去年农业保险总保费为325亿元。从政策上看,公共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呈现日益增进的态势,主要体现在补贴资金逐年递增,补贴品种日益增加,补贴比例不断提高,补贴地区日趋扩大。但是,与我国农业灾害损失相比,保障水平还是太微小了。每年我国仅仅因气象灾害导致的粮食损失就超过500亿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10%以上。
难题应如何破解?李晓林建议,一是政府和社会要以保障农业生产,盘活农业发展,推进转型升级为目标;二是保险业要以解决“三农”问题,以服务换空间、换市场,创造良好生产运行生态,推动农业为机遇。“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要坚持农户、政府和企业的多方合作共赢,最终目标是实现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李晓林表示。
农业保险不于手段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韩凤芹则围绕着农业保险的地位进行了讨论。她认为,农业保险通常被简单地看作是一项制度、一种机制。如此一来,农业保险就被限定在手段、政策工具的范畴。
“农业保险的产生是基于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这些风险是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国政府支持三农政策的理论依据。”韩凤芹解释道。
韩凤芹认为,农业保险不仅仅是手段,而是一项事权,是政府分担农业风险的职责。只不过目前更多的是通过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来履责。但是单一的补贴制度不能构成农业保险事权的全部,农业保险的定位应是政策性保险,这种定位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是相关的。
“关于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事权,要充分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与其他事权相比,结合三农问题的特殊属性,政府除了引导市场力量外,还应积极培育社会互助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来从事农业保险。”韩凤芹介绍道。
从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的社会基础看,农业保险的需求方以分散的小规模农户为主,风险意识不强、综合素质不高是小规模农户的特点。“目前以商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政策,在农业保险供给方面会存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韩凤芹告诉记者,由于农民的参与机制不健全、农民的保险权利表达机制不完善,政府部门难以完全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民对保险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同时,由于追求市场化收益的保险机构对某些农业保险产品供给缺乏动力,而保险公司赔款和给付支出占保费收入的比例又随着政府补助的逐年提高呈下降趋势。这一背景下,就亟需政府、市场之外的社会力量致力于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