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规定,安溪永兴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9个产品(详见附件1)通过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颁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试验检测结果由我站公布(详见福建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fjam.gov.cn,)。
经审核,同意福建省安溪祥山机械有限公司的9种产品(详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 1: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第二批).doc
2: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第二批).doc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