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规范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文件,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成立合作社应该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条规定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合作社办理流程
一、酝酿
1、酝酿讨论组建成立合作社相关事宜。
2、寻找五户以上相同产业人员。
二、选择确定合作社名称
确定合作社有关的:1、产业项目,2、经营范围,3、服务内容,4、基地场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召开设立大会
1、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2、投票产生理事会、监事会,3、讨论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章程,4、确定缴纳出资金额,5、形成会议纪要,6、编制登记成员花名册。
四、到工商部门核准合作社名。
1、在工商部门核准名称领取相关表格。2、填报相关资料。
五、工商注册登记
1、自报合作社名称
2、提供的文件材料:①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③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切合本社实际的章程;④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⑤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⑥载明成员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⑦能够证明合作社对其住所亨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⑧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书;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3、自2015年10月1日起,范围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所以现在申请合作社不用跑三个部门了,只需要跑工商局就可以拿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了。所以,还需提交:
1.《“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六、合作社刻章、开户。
到公安局刻章,需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
到当地任意一家银行办理开户及对公账户。
七、完备档案
向县经管站报送以上档案材料外,还须增加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社简介、规划、基本情况统计表、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情况登记表、财会人员登记审定表、各项规章制度、已获证件复印件及图片等,并装订成册归档。培训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规范经营
1、设置相关机构(如:技术服务部、购销部、财务部、办公室等),并落实相关负责人;2、制订相关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生产技术规程、各项工作职责等相关制度)。3、布置办公场所(有房子、有桌子、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用具及通讯设施,张贴合作社章程、财务制度、工作制度、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大会、理事长职责等)。4、产业基地:①有规模特色的产业示范基地;②有基地标志牌;③有较好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5、建账建档;①使用全县统一的合作社专用账簿和收据,并按合作社财务制度建账核算;②财会人员通过培训持证上岗;③设立社务、财务公开栏;④完备相关档案(合作社成员基本情况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表、会议记录本、章程讨论记录、选举结果记录、合作社简介及规划等)。6、开展服务①统一生产资料购买和供应;②统一生产质量标准和技术培训;③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④统一产品和基地的认证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