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7号)
泉州得力农林机械有限公司、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因产品市场需求量下降、销售疲软等原因,向我厅申请撤销所持有的7款产品(详见附表)《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现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438号)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同意撤销并收回其持有的《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 同意撤销的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rar
福建省农业厅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