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暂停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农机产〔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局向我司报告,泰安市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在参与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涉嫌存在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等问题。泰安市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月更名为山东一能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一能九信公司),原泰安市九信农牧装备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等由山东一能九信公司承担。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在范围内暂停山东一能九信公司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请各省按规定程序执行。暂停期间,无论是以试用、分期付款、延期开具发票,还是其他任何形式销售的山东一能九信公司相关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山东一能九信公司应将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事宜及时告知经销企业和购机者,并主动开展自查,如有问题应及时向相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
请山东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约谈山东一能九信公司,核实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司2015年9月18日印发的《关于近期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违规问题处理工作相关事宜的说明》,抓紧组织对山东一能九信公司所有产品的省级归档和补贴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发布并报送我司。山东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约谈情况和各省调查处理情况请于2016年2月5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专项处,邮箱:njtgzzxc@126.com。
我司将会同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根据相关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以及山东一能九信公司自查整改情况,适时研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6年1月8日